关于评选表彰徐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徐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彰显妇联改革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榜样作用,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决定在2018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为徐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徐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在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的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表彰名额:徐州市三八红旗手100名,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50个。
名额分配:徐州市三八红旗手依据各县(市、区)妇女人口数,参照往届表彰的名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基本依据各县(市、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徐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本单位、本系统所联系的各界女性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表彰名额分配数量,推荐徐州市三八红旗手和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
2、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市妇联分别在徐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徐州妇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立徐州市三八红旗手网络推荐平台,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扩大徐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活动的社会参与率和品牌影响力,在广泛动员和社会传播中,强化女性新时代精神引领。本次社会化推荐徐州市三八红旗手共10名,占本年度表彰总额的10%。
三、评选条件
(一)徐州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5、妇联系统的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
(二)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全面履行妇联各项职能,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各项建设,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具体要求
1、各地在推荐徐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时,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重视推荐来自基层、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农村女能人等,所占比例要超过50%。徐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2、各地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3、各地推荐上报的三八红旗手(集体)中,专职妇联干部(组织)不得超过30%。要重视推荐基层妇联干部、基层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妇联组织),推荐名额比例要占妇联系统名额的50%以上。
五、材料上报
1、徐州市三八红旗手、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按要求统一从徐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告栏”下载,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左右,表格一式2份,均用A4纸打印。
2、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后,要制作徐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姓名、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单位、职务及主要荣誉等)并加盖公章。
3、参加社会化推荐的徐州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电子版各1份;两寸免冠彩照、工作照电子版各1张(jpg格式)。
4、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1月10日前报市妇联宣传部。
附件:1、徐州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徐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516-83731956
联系人:刘军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东三区111室市妇联宣传部
邮编:221008
附件1:徐州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附件2:徐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