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中关于第七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徐州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以及《关于局直属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工会拟在本学期末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会工作,同时选举产生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
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为候选人9人,差额选举7人。
三、工会委员会设副主席1人;女工委员会设主任1人;经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
四、工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根据《关于局直属学校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工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会委员候选人首先应是教代会代表,能坚持党的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
2、专科以上学历,工作年限3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限制在女49周岁内,男51周岁内。
五、候选人提名方法: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按应选委员人数20%的差额率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学校上届工会委员会将委员候选人和工会副主席建议名单,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报局工会审查。
六、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差额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
七、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选举女工委员会主任、经审委员会主任,明确工会委员会各委员分工。
八、选举和分工结果报学校党委及市教育局工会。
徐州市第一中学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