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考核通知(二) 徐州一中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020年度考核通知(二)
徐州一中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绩效,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青,领导小组成员:叶弘媚、陈雷、张安义、魏全星、隋文盛、姜竹梅、时永英、王昉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各处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
二、范围和对象
本次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当年退休和新入职人员),校级领导的考核由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民办教职工在各自岗位按公办教职工办法参加考核。
考核日程安排:
1月15日—19日 教职工网上述职及自评,无网上述职及自评不能参加测评。填写、递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1月20日—26日 年级处教师测评,由各年级处自行安排,考核结果26日下班前上报办公室。
1月27日-29日 行政人员、中层干部测评。 考核工作小组汇总测评结果,并报考核领导小组。
1月31日 考核领导小组审查评定结果。
2月1—2月9日 公示优秀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月10日 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考核登记表》上,汇总收齐后将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政策及方法
(一)政策说明
参照往年的办法,按照教职工全员聘任工作中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重点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和师德表现。
1.师德主要从三个方面考核。(1)遵规守纪;(2)爱岗敬业;(3)爱生互助。
2.履行岗位职责方面:服从工作安排,工作量满;完成各项岗位职责,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参照岗位聘任协议书有关规定考评。
3.工作量明显不满的原则上不被评为优秀。一年中有2/3时间工作量不足4/5者,视为工作量明显不足;高三年级语数外教师如服从学校安排,2人带3个班,或者以带一个班为主,另外有其它工作的不视为工作量不足。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被评为优秀:凡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专任教师中学生满意率在本年级后20%的;行政人员(含中层干部)服务对象满意率在后20%的。
5.当年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6.对于违反师德规范,搞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票否决。
(二)具体方法
教师考核由两个层面构成:任课年级民主互评+任课年级处长考评。
行政人员考核由两个层面构成:服务对象测评(全体教职工)+责任处室处长考评
中层干部考核由两个层面构成:服务对象测评(全体教职工)+校长室考评
四、优秀指标分配
局级(20%),校级(20%)
局级:高一年级处14人、高二年级处13人、高三年级处13人、教学处4人、德育处(团委)2人、总务处1人、办公室(国际部)2人、中层干部6人
校级:高一年级处14人、高二年级处13人、高三年级处13人、教学处4人、德育处(团委)2人、总务处1人、办公室(国际部)2人、中层干部6人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是本处室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注意:小数点后数字是直接舍去,不是四舍五入)
校领导的考核由局组群处考核,考核结果报局党委,由局党委研究确定优秀人选。
五、考核要求
1、各处室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对待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防止和纠正在考核工作中搞平衡照顾、优秀等次轮流坐庄的做法,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凝聚人心、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积极作用。
2、各处室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考核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评比,评出觉悟、评出团结、评出干劲,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批评、处理。
六、考核奖惩
考核结束后,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徐州一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