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育未来 莫负少年时》
法育未来 莫负少年时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感谢一中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对法律的理解。在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近二十五年,看多了因不学法不懂法引发的纠纷,我深刻体会到了解法律对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同学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希望你们一生因自身学法知法守法有法律呵护,从而获得不以受伤为代价的成长,保持不以受骗为代价的善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并且把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法治进展的基本衡量标准。而“全民守法”的达成,需要先学法知法。
十九大报告还要求我们法律从业人员必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对于大多数普通公民而言,法律是抽象难懂的,甚至是遥不可及的,往往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案件的审判来感受法律的存在。所以,希望今后能给同学们提供到法院旁听庭审的机会,切身感受法律的存在。
法律的殿堂浩瀚博大,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是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又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商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提到法律,同学们可能更多地想到刑事法律的惩戒性,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法官,我今天着重要谈的是民法层面的法律。民法的终极目标就是对权利的关怀、对自由的保护。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简言之,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法律是为陌生人之间订立的规则,不仅是对行为的惩罚,还是人追求良好生活的保障,也是对人与人之间爱的扩张。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我深刻感受到当亲情存在的时候,法律一无用处。
建议同学们在民事行为中要树立以下法律思维:
首先,要具有契约精神,提倡在合作当初即订立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界定明确,明确之后就要按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当年商鞅变法时给秦孝公讲的笼子中的兔子、山坡上被围剿的兔子之别,此乃分已定矣,即权属已确定。
其次,要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奉为民事法律的“帝王条款”,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该原则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
法律要求人不做坏人,道德倡导人们要做好人。法律同道德一样,都负有培育人们良好品质的使命,只不过两者的路数不一样。法律的路数是:通过管住人的行为,然后提高人的觉悟。而道德的路数是:通过教育、启发人们觉悟,然后端正人们的行为。两者异曲同功、殊途同归。而学生阶段,诚实信用的最佳体现就是考试不作弊。
最后,作为一位刚经历过高考的学子家长,说些法律以外的话,同学们,锦瑟年华,莫负少年时!真正决定一个人成就的,从来就不是天分,也不是运气,而是严格的自律和高强度的付出。在这高中倒计时的日子里,要紧张而有序,追求效率,不求每分钟都学习,但求学习中每分钟都有收获。6月的6、7、8三天,将因你们充分的准备而成为金色的收获日子。
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曾谈到“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期待今天的演讲能在你们心中种下一颗愿意学法知法守法的种子,期待今后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有你们年轻奋进的身影!
谢谢大家!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何雪钧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演讲人介绍:
何雪钧,中共党员,现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曾被评为江苏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徐州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徐州市首届优秀女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