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教育局审验继续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6-03-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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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继续教育审验及培训督导工作已经开始,请老师们关注以下要求,并于3月16日16:00前交至教学处:
(一)今年职评教师需要交的材料
(1)任现职(或近五年)以来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纸质表,(每年一份,按照附件1据实填写);《年度审验表》纸质表(个人几年的汇总一表,按照登记表课时情况填写)
(2)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小本本,一面一学期,据实填写,格子少,可以归类合并填写。一直未审验过的老师,从任现职填起,曾审验过的老师从审验后年份填起。初次职评老师可到教学处领本本,其他老师用原本接着填写。)
(3)相关证明材料用A4纸衬好,依序整理好。
(4)《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打包发至徐玉静邮箱。
(5)15年继续教育记录本。
特别强调:请大家尽量用市级以上学时凑足规定学时(中级评定不少于40学时,高级评定不少于72学时,大家注意,论文也可认定学分,证明材料打印新闻出版署与知网相关页面,请认真学习上次通知文件关于学分认定内容),校级培训认证复杂。
(二)全体任课教师需要交的材料(请各年级教学助理收齐统一交至教学处)
(1)《2015年任课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纸质稿(见附件2)
(2)35岁以下教师,上学期继续教育记录本(继续教育笔记)
教学处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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