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加强本部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4-0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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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部车辆停放的管理规定
各处室、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与秩序管理,请大家自觉遵守、执行以下规定:
⒈办公室、仓库、教室、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区域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⒉一旦发现违规停放车辆除批评外还将扣车。
⒊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请一律停放在车棚内。
⒋各类汽车请一律整齐停放在划定的线内或规定的区域内,注意不要影响他人停放。
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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