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职工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特困职工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徐工发(2014)57号文件精神,我校在职职工家庭符合特困职工家庭认定条件的,由本人准备好材料于7月18日之前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
工会
2014年7月16日
附:徐工发〔2014〕57号文件
关于做好2014年度
特困职工申报和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级机关工会工委,各局(公司)工会,市各直属单位工会,市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困职工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帮贫扶困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特困职工申报和特困职工证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困职工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困难职工;与用人单位有明确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养老保险金)的在职职工(包括在城镇定居一年以上,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退休退职人员、失业人员(须是工会会员)。纳入低保者不再办理特困职工证。
(二)申报条件:
1、低收入职工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失业人员因有特殊原因未进入低保的。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558元;主城区(含鼓楼、云龙、泉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34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2)本人和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零就业),无就业能力或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但经个人努力仍未实现就业,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30%的单亲家庭且有未成年子女,生活难以为继的。
2、大病致困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医保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当年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提供疾病证明及今年以来自付医药费数额),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
(2)家庭成员身患大病、重病、慢性病,且当年医疗总费用超过本年度家庭总收入2倍的。
3、特殊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30%,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低保职工家庭:
(1)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和成年的未婚子女)因残疾或意外伤害失去劳动能力的。
(3)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和建档
1、申请:在职职工家庭符合特困职工家庭认定条件的,可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其他特殊情况的职工可以向居住地街道(社区)工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全面真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2、审核: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依照特困职工家庭认定标准,按户对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公示:经基层工会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附家庭收入、子女上学、残疾、疾病证明等相关材料,经产业(系统)、开发区(园区)、街道(乡镇)工会向市、县(市、区)总工会申报。
4、审批:基层工会申报的特困职工家庭材料,汇总上报区(局、公司)工会,区(局、公司)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审核盖章,报市总审查确认后发证。上年度已脱贫的特困职工由区(局、公司)工会填写《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脱贫登记表》。未脱贫者,严格按照新证程序办理且由区(局、公司)工会统一将原特困职工证收回,市总工会审核加盖年审章后生效。
5、建档:市、县(市、区)总工会完成审批程序后,将特困职工家庭的审批情况逐级向下级工会反馈,并严格按照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家庭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执行,在10个工作日内建立纸质档案,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
三、特困职工证的申报、年审发证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基层工会调查、公示、申报阶段,应在7月10日前完成。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过调查要做到“五知”即:知家庭住址、知家庭状况、知困难原因、知救助需求、知进低保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未能进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要弄清原因,详细了解该困难职工申报低保的时间、不予审批的理由(要附简要文字说明)。
第二阶段,区(局、公司)工会审核阶段(困难职工有就业能力且三年仍未脱贫的,单位工会要入户调查,写出情况说明),应在7月30日前完成并报送市总工会(附电子档案)。
第三阶段,市总工会审核确认、发证阶段。市总工会在听取各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审核汇报及抽查合格的基础上,予以审核确认发证。特困职工年审发证工作应在8月30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审核办理。
四、特困职工申报应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报告。
2、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及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等,在职职工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个人工资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退休人员提供银行工资收入清单。
4、家庭失业人员,应提供人保局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或失业救济金领取证明及享受期限的证明。
5、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是否纳入低保证明(企业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是否为低保证明)。
6、多子女家庭应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
7、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应提供残疾人证明。
8、在法定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提供证明或医院的病情证明。
9、夫妻离异的家庭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决书。
10、患大病的职工或家庭成员应提供能说明病情的病例及医药费(提供疾病证明,今年以来自付医药费数额)单据的复印件。
11、有子女上学的,应提供子女就学证明(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五、申报、年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困职工申报年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困难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抽调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的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特困职工证申报年审工作。
2、掌握政策、严格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把好申报审核关,确保特困职工申报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做到不重报、不漏报、不错报。
3、加强宣传,严格监督。各级工会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申请流程和救助政策,把政策讲清楚,把流程说明白,确保把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工会帮扶救助范围。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回应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4、拓展帮扶,严格责任追究。特困职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制定帮扶措施、脱贫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帮扶救助工作。对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要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特困职工证申报年审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安排。审核确认的特困职工要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系统。
附件:1、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
2、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脱贫登记表
3、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年审汇总表
徐州市总工会 2014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1:
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申报表
职工编号 | 困难类别 | |||||||||
姓名 | 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残疾类别 | 身份 | 劳模类型 | |
住房类型 | 建筑面积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工作日期 | 所属行业 | 婚姻状况 | 户口类型 | |||
家庭住址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企业状况 | 是否单亲 | ||||||
本人月平均收入 | 家庭年度总收入 | 家庭人口 | 家庭年人均收入 |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 是否进入医保 | |||||
家 庭 成 员 关 系 | 姓名 | 关系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月收入 | 身份 | 单位或学校 |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 |||||||||
致困主要原因 | ||||||||||
所附附件 | 附件类型 | 附件文件 | ||||||||
备注 |
基层工会(盖章) 主管局工会(盖章) 徐州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盖章)
填表说明:
1.困难类别:请填写“低保线以上”、“享受低保”或“未享受低保”。
2.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或“其他”。
3.身份证号: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身份: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或“农民工”。
6.劳模类别:请填写“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或“其他”。
7.住房类型:请填写“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自购房”或“其他”。
8.住房面积:请填写“20以下”“20至50”、“50至70”或“70以上”。
9.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 “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10.户口类型:请填写“非农业”、“农业”或“农转居”。
11.单位性质:请填写“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私营/个体企业”、“与港澳台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或“其他”。
12.企业状况:请填写“亏损企业”、“改制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
13.是否单亲:请填写“是”或“否”。
14.是否进入医保:请填写“是”或“否”。
15.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职中技”、“高中”、“初中”或“小学”。
16.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请填写“是”或“否”。
17.是否为零就业家庭::请填写“是”或“否”。
18.致困主要原因:请填写“本人大病”、“供养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子女上学”、“残疾”、“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下岗失业”、“其他”中的一项或多项,最多不超过3项。
附件2:
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脱贫登记表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特困证号 | 备注 |
附件3:
徐州市2014年度特困职工年审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困难原因 | 新报 | 住址 | 电话 | 特困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