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徐州一中中层干部选聘上岗实施方案
徐州一中中层干部选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市教育局党委批准,特制定并公布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依据:依据中央关于《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徐州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市教育局关于“三制”改革的精神、学校近年来中层干部任用改革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选聘干部职数:
4个中层副职(年级处3、总务处1)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
2、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任职资格,是所在年级(部门)、学科骨干。
3、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管理实绩突出,具备不少于三年班主任或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4、首次选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1日以来出生)。实践经验特别丰富,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四、选聘的方法、步骤和程序
1、公开方案:公布选聘的职位、任职条件、程序方法。
2、民主推荐:采取个人谈话推荐、群众推荐(10人以上联名推荐,直接交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推荐(各部门及支部按不超过选聘职数推荐至选聘工作办公室)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候选人。
3、资格审查:由校党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按不低于职数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4、民主测评:学校工会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班主任、学科主任(中心主任)和中层及以上干部组成测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得票率高低,按不低于职数1:1.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考察。
6、党委票决:根据选聘人员的民主测评以及学校党委的考察结果,由校党委进行票决。
7、公示及聘用:党委采用票决制决定聘用干部名单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校长室予以聘任,并报上级备案。首次聘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含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成选拔聘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叶弘媚,成员郑雪春),程序性工作由办公室具体实施。
六、选聘的纪律与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规执行。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党委。
徐州一中党委
二0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选聘工作时间表:
8月11日 公布选聘工作方案
8月11-12日 个人访谈、群众推荐、组织推荐
8月15日 上午 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下午5:00民主测评(地点:本部阶梯教室)
8月16日 上午 组织考察
下午 票决及公示
8月21日 聘用并报上级备案
候选人推荐表下载